依法行政是為了保證執政為民。依法行政是對行政執法者的約制和要求。本課程首先明確了依法行政的定義及意義,指出依法行政對行政行為的觀念要求;進而闡明了依法行政與行政審判對行政行為的基本要求,做出行政行為的主題要合法,內容要合法;再通過行政審判的折射,剖析了行政執法中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,例如濫用職權、行政行為證據不足、適用法律不當、違反法定程序、行政處罰顯失公正、執法形象和作風不良的現象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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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振清,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、副院長,一級高級法官。1979年進入人民法院工作至今,歷任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、助審員、審判員、副庭長、庭長、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,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院長,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,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等職。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常務理事,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理事,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常務理事。北京市法學會副會長,北京市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。被聘為北京大學、中國政法大學、國家行政學院、國家法官學院、中國社會科學院歐洲所等科研院所客座教授或兼職研究員。主編《行政訴訟前沿實務問題研究》、《行政訴訟案例研究》等著作,發表論文50余篇。